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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认定-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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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价值标准2022

法律解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的应当立案; 走私珍稀植物 2株以上、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走私珍稀植物10株以上、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应当立案;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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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保护动物量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

3、对于这类违反保护动物相关规定且情节较轻微的犯罪行为,量刑标准是处以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处以罚金。这一量刑标准旨在惩治违禁活动并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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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为人购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其量刑标准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5、对于非法猎捕、***、交易或者运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判刑标准包括: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6、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显示,对于危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判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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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九条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实际交易价格,且实际交易价格高于按照本办法评估价值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执行。

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有市场价格法、生态经济法、替代成本法、调查问卷法。

野生动物立案标准附表2022

1、法律分析:立案标准: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的、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应当立案;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非法***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 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的; 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

购买野生动物立案标准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应当立案;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法律主观:非法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贩卖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如下: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

4、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

如何处置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查获走私濒危动物,由来源地付费接回或入境地收容;若走私动物非属公约规范的濒危及管制物种名单,则处置方式依各地法律规定为之。

因为根据有关的规定,我国收缴到野生动物及制品,一般都是按照就地查封、收缴移交、组织销毁这个三个方法进行处理

都遵循1***5年开始执行的“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亦称“华盛顿公约”):若查获走私濒危动物,由来源地付费接回或入境地收容;若走私动物非属公约规范的濒危及管制物种名单,则处置方式依各地法律规定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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