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打死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打死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国家设定的保护动物要危及人的生命时,人可以杀死它们么?
- 遇见狼或保护动物,被攻击,然后杀死了动物,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怎么证明其先攻击?
- 打死咬人的狗是什么罪?
- 如果在东北路上遇到老虎袭击失手把老虎打死了算犯法吗?会坐牢不?
- 张三看见一只咬死人的狗于是就把狗杀了,请问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国家设定的保护动物要危及人的生命时,人可以杀死它们么?
您好首先纠正一下,这个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其次,需要区分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还是其他地区发生的***,在其他地区发生的,依据法律考虑,在不得以的条件下,个人认为可以杀死动物。
遇见狼或保护动物,被攻击,然后杀死了动物,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怎么证明其先攻击?
一般见了人这些动物会先离开,但是主动向人类发起进攻也是存在的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说明由于自保而杀死野生动物的处理办法。
但是,你需要首先向中国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等很多机构解释很多内容,包括你为什么与野生动物直面相遇,为什么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如果是青藏线,会被问询为什么不躲在车里,离开公路也是违法。基本上,杀死野生动物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可能没事。
你说的这种情况法律早有规定,民法和刑法上叫紧急避险,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构成紧急避险成立的三个重要条件:
1,危险正在发生.(要正在)
2,所***行为是避险的最佳方法.(必须打死狼才能活命?)
3,不超过必要限度(人的生命重要性绝对超过野兽的生命).
如果以上条件成立就属于刑法上的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的.
至于你如何证明你无罪,按照《刑诉法》规定,认定你够成犯罪的证明应由公诉人(检察官)举证,如果检方不能证明你有罪,你无需证明你无罪。
打死咬人的狗是什么罪?
1、如果从法理角度,如果狗要伤人,人肯定有权通过打死打伤狗进行紧急避险和必要的防卫。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如果狗没有主动攻击或不存在伤人的风险,则一般不能进行伤害狗的行为,属于对狗主人的侵权(动物在法理上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对动物无正当理由的伤害属于侵害动物主人的财产权)。
2、如果该土狗属于无证养狗,则可以向城市综合管理、城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对该土狗进行人道毁灭。
如果在东北路上遇到老虎袭击失手把老虎打死了算犯法吗?会坐牢不?
这种情况叫做紧急避险,罗翔老师说过,***如一个人在零下几度的时候,只有一件衣服,又没有吃的,快要冻死了。这个时候,遇到老虎就吃老虎,遇到金丝猴就吃金丝猴。还要一天一只的吃。
这还是在人类生命受到大自然威胁的时候,遇到老虎袭击,这个是很致命的事情了,你打死老虎也算得上是紧急避险。
那么,情况就来了,一个人能不能打死老虎呢。当然,首先要排除滑铲之类的招数。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如果有枪就用枪,有武器一定要用,对付这种大型猛兽还可以用尖桩陷阱,落石陷阱等等。具体就不介绍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买一本叫做《绝对生存手册》的书看一看。
看看就够了,不要特意去找老虎的麻烦,那叫做狩猎了,是要坐牢的。
张三看见一只咬死人的狗于是就把狗杀了,请问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为人处世
人生在世不简单,
尝尽苦辣与心酸;
身边事事难如意,
经常进退两为难。
提问:张三看见一只咬死人的狗,于是就把狗杀了,请问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首先我要指出张三为什么为构成犯罪,纯属是糊乱逻辑,为民除害这是天理,只不过其中有没有其它原因所在。如果张三杀的是自家的狗,与任何人无关;万一杀的是人家养的狗,虽然咬死了人,该狗虽然可以杀死,应该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合适,原因是:如果养狗人难缠,糊言乱语造成了其它的案件就晩了,如果是警察来处理肯定不是一个人来,因为警察又是执法人员,可以说有权有证据,他人无法糊乱造成误会或伤害。
虽然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话不错,凡散养狗是不得人心的,现在交通公路到处连锁,大车小车不断的通行,许多的散养狗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所以说现在恨恶养狗的人多了,为了交通和人类的安全着想,严禁散养狗。如果有人觉得无聊的话,想养狗应该拴着养。
90年前,公路交通少,山区有许多地方没有公路,那个时候许多的人养狗是为了保护家畜和夜间防贼,所以说哪个时候养狗的不少。现在可以说防贼是***话,只是为了自己无事可做,养狗作游戏而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打死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打死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