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耕田能不能划为自然保护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耕田能不能划为自然保护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租赁农民土地建坟地合法吗?
不合法。首先租来的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当事人,其次,如果当事人租来的土地是农耕用地或者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农耕用的承包土地和集体用地建私人陵墓实际上也是不合法的,法律上是禁止利用耕地建坟。
与殡葬相关的条款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区建造坟墓。
当然不合法。不仅违法,也违反中央一再重申的“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明确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公墓,须经县级人民***及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民政部门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也须经县级人民***及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国土规划部门批准。
不是永久基本农田可以挖山塘吗?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
不可以的!
基本农田受法律保护,不可以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专用属性。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院令第257号)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院批准。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从立法目上来看,基本农田是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而划定的。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作保障。
国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通过《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确认。《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004年,《***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耕田能不能划为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耕田能不能划为自然保护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