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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农用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农用地的林木归谁所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用地林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农用地的林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三调林地变耕地的政策?
  2. 按照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农林用地包括哪些内容?
  3. 林地是否包括果园?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多大面积或者多少棵数才算果园?

三调林地耕地的政策?

按照“三调”规程和用途管制要求,“三调”严格区分了“耕地”“园地”“林地”地类,这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三调”中,对“二调”时的耕地以及以后年度从其他地类变化来的耕地,“三调”时已种植林木和果树的农用地,按照“三调”认定标准,分别调查为林地和园地。这部分农用地根据恢复为耕地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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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农林用地包括哪些内容?

农林用地(E2)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具体如下:

E21农业用地——耕地、园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等用地;

E22林业用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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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3农村道路——联系村庄与城镇、村庄与村庄、村庄与农用地之间的农村交通联系道路。

林地是否包括果园?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多大面积或者多少棵数才算果园?

果园到底属于林地还是属于农地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是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未能就果园的地类进行无缝对接,形成彼此相吻合的“一张图”。从目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来看,基本老果园和农地新建的果园都是属于农地,而林地新建的果园还是属于林地。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传统的果园属于农地中的园地,国土和林业有不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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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老果园,包括后来改造的老果园,以及茶园、菜园等,在例行的历次土地调查中,都会被认定为农地中的园地,属于农业用地,由国土部门进行管理,而林业部门在例行的历次森林资源调查中,也可能出现将符合区划条件的果园区划界定为林地中的经济林,属于林业用地,这样,在现实中就存在果园被重复区划的问题,形成既是农地,又是林地的尴尬局面。

但在事实管理中,通常以国土部门为主,如占用此类土地,无需林业部门审核批准,国土部门可以直接审核批准占用,形成事实管理,而在采伐环节,如果有胸径超过5公分的树木,还是由林业部门批准***伐,形成彼此不同的管理权限。

新建果园,原地类是什么,其性质依然还是什么

对于新建的果园,以前的地类是什么,栽植果树以后还会是什么,通常在造林验收时,林业部门会统计造林实绩,纳入当年造林成果,土地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其后林木***伐依然由林业部门审批,土地占用由国土部门审核批准。林地上新建的果园则完全由林业部门管理,土地占用必须先行申请林地占用,再由国土部门批准建设使用

没有根据面积或株数认定果园属于林地或者农地的政策

至于问题所谈及的依据面积或者株数来认定果园的土地性质,目前没有哪项政策有类似解读,是不存在的,只会依据土地的原来性质来认定。

林地是否包括果园?

1、从土地管理法分类中看:

所有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又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它用地。园地包括果园、茶园、菜园等。

因此,从土地分类上讲,林地并不包括果园。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它用地划分是为了便于土地管理,因此这种划分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固定的,变更或改变往往需要重新调查和报批。

2、从实际农村经营现状上看: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给农户后,在不违反土地管理法前提下,农民有很大的经营自***,如:他们经常将分配给自己的林地开垦种植茶叶、果树,因而从现象上看,似乎将林地用途改变了,即林地变成了园地,但实际在林业部门管理上只是将果树、茶叶当做经济林的一部分,土地仍然是林地属性;有时,农民又在原规划的园地上种植用材树木,林业部门也只是将这一部分林木统计进非规划林地林木,原先园地的属性并未该变。

园地种植无论是果树还是林木,其属性仍然是园地;林地上种植果树、茶叶,其属性仍然是林地。即:林地有可能包括果园。

3、界定林地、耕地、园地、草地等属性主要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一张图及规划确定的成果,不是人为可以随意、随时改变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区农用地的林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区农用地的林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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