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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水产养殖排放标准?
  2. 搞水产养殖如果占用耕地怎么解决呢?

重庆水产养殖排放标准

①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淡水水域:集中式生活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取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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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水域: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②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

海水水域: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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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排放标准,重庆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搞水产养殖如果占用耕地怎么解决呢?

首先要明白,耕地分为两种: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其中基本农田上是不能挖鱼塘养鱼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耕地上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则自由原则,耕地上是可以挖鱼塘养鱼的。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需要农业或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且面积超过10亩的有可能因涉嫌破坏耕地而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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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大面积应当谨慎,10亩以下问题不大,挖鱼塘养鱼国土部门是不能处罚的,因为缺乏依据。

非耕地,包括三个方面:

1、农用地中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2、建设用地;3、未利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具体政策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

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耕地分为两种: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其中基本农田上是不能挖鱼塘养鱼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耕地上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则自由原则,耕地上是可以挖鱼塘养鱼的。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需要到农业或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且面积超过10亩的有可能因涉嫌破坏耕地而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大面积应当谨慎,10亩以下问题不大,挖鱼塘养鱼国土部门是不能处罚的,因为缺乏依据。

非耕地,包括三个方面:

1、农用地中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2、建设用地;3、未利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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