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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野生动物攻击的图片,被野生动物攻击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野生动物攻击图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野生动物攻击的图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突发惨案!母亲送儿上学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搜救村民遇袭身亡,这是怎么了?
  2. 17岁女生被52岁男袭胸,男同学阻止致其受伤遭刑拘,怎么看?

突发惨案!母亲送儿上学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搜救村民遇袭身亡,这是怎么了?

看到这个题目,首先是非常震惊,其次,转念头一想,我国境内孩子上学的路上会有黑熊吗?

老师赶紧在网上搜寻此类新闻,原来这件事情是真的。

被野生动物攻击的图片,被野生动物攻击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唐某的亲属苏某(男,55岁)闻讯下山前往梯子岩处寻找唐某过程中失联。接到报警后,江油市公安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马角镇、二郎庙派出所及120急救先期处置,唐某被发现时已死亡(第一人死亡),苏某下落不眀。

江油市有关部门立即调集公安特警、刑警、森警,组织现场封控、人员搜救、群众避险等工作。全力搜救过程中,参与搜救的马角镇沉水村8组组长朱某(男,68岁)遭黑熊突然袭击死亡(第二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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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月18日凌晨2:00许,搜救的公安特警与黑熊正面遭遇,为确保安全,将黑熊现场击毙;凌晨6:00许,搜救人员发现失联的苏某,其已死亡(第三人死亡)。

此次黑熊袭击***共造成3人死亡。

目前,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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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惨剧!十足的惨剧!这已经是一周之内的第二次熊伤人致死***。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也许没错,可野生动物总是这样伤人性命又该如何解决呢?这伤人的野生动物还值得一味地保护吗?

这一次的惨剧显得相当残忍,一个7岁的孩子亲眼目睹了他的母亲被黑熊活活咬死。这也许会成为这名7岁儿童一生的痛!

事发5月17日晚19时许,家住四川江油市马角镇沉水村6组的47岁妇女唐某在护送自己7岁的次子去山外的马角镇小学返校,途经一段峡谷时,不幸遭遇一头黑熊袭击。唐某一边奋力抵抗黑熊,一边高喊儿子快跑。唐某的儿子躲进草丛中,捂着嘴巴不敢出声,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黑熊咬死的全过程。

事发后,唐某的儿子拼命往家跑呼救。家住附近的55岁唐某亲友苏某闻讯前往施救时失联,参与施救的68岁沉水村8组组长朱某同样遭遇黑熊袭击身亡。

5月18日凌晨2时许,搜救的特警与黑熊正面相遇,将其击毙。凌晨6时搜救人员发现苏某,但苏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至此,这头被击毙的肇事黑熊,连续伤害了3名成年人的性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之前的5月12日凌晨,在青海省治多县扎河乡口前村一社,还发生过一头棕熊冲进牧民阿某某所搭建的帐篷住处,将其叼走咬死的惨剧。

从5月12日到5月17日,不到一周时间,连续发生2起熊伤人致死***,除了令人痛心之外,更多的好像应该是好好思考一下,在强调禁止狩猎、保护野生动物的今天,怎样才能避免这类野生动物伤人致死的惨痛***再度发生。在农户家中已没有***,又忌惮伤害野生动物的现实情况下,即使手持棍棒,两三个人恐怕也不是强壮黑熊或棕熊的对手。

保护野生动物,提倡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也许没错。现在绝大多数农村的农牧民也已经在奉行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但野生动物却不通人性。某些凶残的野生动物要是总这么伤人、要人性命,恐怕也不是个法子,没法让人与之和谐相处。大家说,这伤人的野生动物还值得一味地保护吗?

我有朋友就在江油,发来了当地人拍的视频,真的太惨了!

疫情期间,当地人活动较少,熊似乎发现了更广阔的天地,于是将平常人走的路据为自己的地盘。而在这对母子去上学的时候,熊似乎发现了人类的入侵,这是不能容许的,而人类没有武器的话肯定斗不过身形庞大的熊,因此熊一定会攻击这对母子,把他们赶出去。

真的很痛心,母亲在送孩子下山到出租房的路上,被熊咬伤丢了性命。而这个孩子的心理阴影一定很大,亲眼目睹母亲被咬死,多么的残忍。

这位母亲真的很伟大,她让7岁孩子躲在草丛里,而自己与熊搏斗,最终保护了孩子的性命,自己却被咬身亡。为母则刚,向这位母亲致敬!

然而,孩子下山后喊人来救母亲,一名亲属以及村里一名队长2人又先后被咬死。看到一人的惨状,胳膊被咬掉大半截,真的不忍入目。

后来民警击毙了一头黑熊,正在寻找另一头黑熊。

住在山上的居民,真的很危险,野兽不知何时就会出没,它们的活动范围越来越接近人类的活动地。

由此想到了动画片中的熊,除了憨厚可掬的熊大熊二,就是更加可爱的泰迪熊,可是真实的熊,真的是很凶猛的猛兽

还有《囧妈》中母子在俄罗斯遭遇大熊的那场戏,真的有点太夸张了,手无寸铁的母子二人能够脱离熊口,真实情况里简直是不可能的。而电影拍的惊心动魄,最后母子却未伤毫厘,真的太“***”了。

母亲送儿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村民搜救时遇袭身亡,特警正面将熊击毙】

5月17日下午17点,四川绵阳江油马角镇沉水村,村民唐某(女、47岁)送二儿子周末返校上学,在路过梯子岩处(峡谷),遭遇黑熊袭击,唐某奋力抵抗黑熊,一面呼喊着儿子快跑,小孩才七岁,见此情形,立马躲到了旁边的草丛中,捂着嘴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母亲与黑熊搏斗,直到死亡过程亲眼目睹,黑熊走后,孩子开始往家奔跑,呼喊村民救援

可以说孩子孩子侥幸逃脱,拼了命的跑回家寻找村民救援,沿途呼救,唐某的亲属苏某(男、55岁)闻讯下山,苏某赶到就投入到了救援当中,随后在搜寻唐某时失联;当地公安部门接警之后进行了紧急处置搜寻工作,当发现唐某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同时参与救援的沉水村八组村长朱某,在搜寻过程当中遇袭身亡。

5月18日凌晨两点多,特警与黑熊正面遭遇,将其击毙。搜寻工作仍在继续,直到5月8日6时,朱某(男、68岁)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黑熊袭击***总共造成三人死亡!

众所周知,黑熊力量强大,还是要尽量避之。前两天还有另一个黑熊咬人***,同样造成一名人员死亡,值得警惕!

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作出了通报如下:


对于此事,不知道你怎么看?

四川江油市最近发生一起黑熊袭击路人的***。母亲送儿子上学,突遭黑熊袭击。儿子逃脱,母亲遇害。两名搜救人员遇害。

2020年5月17日晚,江油市马角镇沉水村6组村47岁民唐某送7岁的儿子返校,路过梯子岩处,遭遇黑熊袭击,孩子躲在草丛逃脱,眼看母亲被袭击生亡

听到孩子逃生过程中呼救,亲属苏某闻讯下山寻找唐某,过程中失联,后被证实遇害。

接到报警后,江油市相关部门全力搜救,参与搜救的马角镇沉水村8组组长朱某(遭黑熊突然袭击死亡。

5月18日凌晨2:00许,搜救的公安特警与黑熊正面遭遇,为确保安全,将黑熊现场击毙。此次黑熊袭击***造成3人死亡。

这些年来,我国大力宣传“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植树造林,绿化沙漠,退根还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自然环境好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得到了保障。

记得我们小时候,到处很难看见大树,鸟类除了麻雀,几乎看不见别的。现在,小区里喜鹊、杜鹃、鹧鸪、斑鸠到处都是,尤其是斑鸠,简直成了“家雀”,人到跟前都不飞走。

在一些偏远山区,孩子们发上学条件仍然需要改善。

现在很多地方小学集中到镇上,有些孩子需要翻山越岭去上学。这次遭遇黑熊袭击的母子,他们家居住在山上,为了孩子在镇上读书,家里在镇上租了房子,周日送孩子回学校。这天正是回校路上与黑熊遭遇,造成三人丧命。

17岁女生被52岁男袭胸,男同学阻止致其受伤遭刑拘,怎么看?

制止犯罪嫌疑人男子逃走,制止者在欲逃人腿上蹬了一脚,逃者受伤倒地,现在遭刑拘,这是对协助警察擒拿嫌疑人的不公的处罚,犯罪嫌疑逃走,不果断***取措施,口喊给我站住,逃者会乖乖听你号令吗?这一脚不会至逃者毙命,可能伤得不起立刻起身再走,如果没有性命大碍,应定为无罪,否则会让见义勇为的人寒心。

我认为从小男孩,中年男子和警方几个方面对问题进行讨论比较有价值:

1.小男孩的角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男孩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的其中一个关键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个***中,52岁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经停止了。他已经被商场的保安带到了保安室进行问询已经监控比对。我们认为他已经不可能在对小女孩进行不法侵害。

小男孩也好小女孩也好,在这个***中还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面控制住犯罪分子。警方会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他们与犯罪分子的当面对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从中年男子的角度

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差不多都是做爷爷外公的人了,在公众场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种行为实在可耻。在被人识破逮捕后,抓紧机会开溜,更是敢做不敢当,丢尽了自己的老脸。

根据新闻,这个人还是累犯,曾多次尝试类似操作骚扰年轻女性。这个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3.从警方的角度

我是五哥,我来回答。

17岁女生被52岁男子袭胸!同行的男同学为阻止该男子逃跑,踢伤了他,被警察刑拘。我认为不应该刑拘,应该大力表彰这个男生的见义勇为的事迹。

很多人遇到此类***,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人倒了不敢扶,怕被讹上;有人跳楼了,在一旁喝彩拍照;一个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干坏事,竟然没有人敢出来呵斥阻止。

想一想,如果有一天,你或者你的家人遇到了这种情况,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你会是什么心情呢?

歹徒之所以这样无法无天,有恃无恐,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际上他们是做贼心虚的,如果大家都站出来,群起而攻之,借给他十个胆,也不敢公然干坏事了。

我们都喜欢读《水浒传》,里边的梁山好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何等的酣畅淋漓,大快人心!

class="QIHEIHQa4dec46971cfe85a link-at" data-uid="1209053485990717" href="***s://***.wukong***/user/?uid=1209053485990717" target="_blank" 有话说:

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对见义勇为者重奖的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护,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

其次,新闻媒体应该减少对负面新闻,***八卦的报道,增加一些正能量新闻,大力弘扬人间正气。

最后,学校应该对学生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能只注重学生的分数名次,让孩子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偶像,遇到坏人坏事事时 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谴责袭胸的大叔,他这样的行为令自己的子女蒙羞,也触发了法律,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私欲道德败坏,着实可耻,然后要为男同学点赞,这是一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在自己的女同学收到侵犯的时候果断出手制止犯罪嫌疑人,说明他有担当,有血性。

但是男同学的行为为自己带来了麻烦,因为在制止的过程中致使袭胸男子受伤,男子***后男同学小胡被行政拘留了,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为小胡叫冤,包括被袭胸的女生父母,认为小胡这是见义勇为,应该值得表扬,而不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小胡的行为到底该怎么界定了?

首先制止犯罪嫌疑人伤害自己的女同学这并没有错,是个男人都该这么做,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本案的关键因素是当犯罪嫌疑人已经停止了犯罪行为,小胡还对嫌犯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嫌犯受伤,这在法律上来说是防卫过当,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们虽然不知道事情的过程到底是怎么样的,但是就事论事的情况下,小胡用脚将嫌犯踹倒,进而受伤,这确实触犯了法律。

说这些并不是谴责小胡,也不是为袭胸男子开脱,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出手制止,但是不能意气用事,要掌握分寸,以免得不偿失。

不管怎么样,在道义上我始终支持小胡,也佩服他的男子气概,希望法律能够网开一面,毕竟现在能够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这样正能量的行为必须提倡!

我觉得这个男同事不该被拘留,因为他的做法是不想让嫌疑人逃跑,属于见义勇为,要知道他犯的是***罪,这名嫌疑人已经52岁了,如果已经结婚了的话,已经是已经当爹了吧,还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对得起受害人以及自己的家人吗?看着就气愤,这是他咎由自取,怨不了别人。

在另一个***里还看到他尾随另外一名女子,并***该名女人,铁证如山,现在又***这位女孩子,也铁证如山,男同学踢他小腿也是想阻止他逃跑,没想到他因此而摔倒受伤,男同学的主观意识里并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犯错在先。

这件事也是因他而起的,如果他本分做人的话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如果男同学因此而受处罚的话,那以后还有谁原因在别人遇到麻烦或者是困难时,会伸出援手呢?

如果这样都不算见义勇为的行为的话,还因此被拘留的话,得不到认可其见义勇为的行为的话,那是不是会助长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气焰呢?希望警方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后,能给男同学一个公平的说法,同时也希望犯罪嫌疑人早上能得到惩,公道自在人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野生动物攻击的图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野生动物攻击的图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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