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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设施农业,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设施农业的意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设施农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设施农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以申报农业设施用地吗?
  2. 湖泊保护区能不能做农业项目?
  3. 设施农业用地允许占用耕地吗?为什么呢?

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以申报农业设施用地吗?

不可以。

但是,发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需要建设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配套设施,经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的,可以占用,但应当补划相同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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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保护区能不能做农业项目

可以

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所在县(区)人民***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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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非法开垦种植的陡坡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至2元的罚款。因此,在平地或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是可以的。

设施农业用地允许占用耕地吗?为什么呢?

谢谢小秘书邀请我来回答。一定要谨记:设施农业用地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我国的耕地红线是18亿亩,这都是纳入到各种顶层设计的文件中的,耕地的定义就是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部分可以放开可以种果树等。基本农田受到保护,国家会对各省进行考核,所以,近几年也能够感受到,地方***对耕地的重视程度,管不好的话他们也是会被追究责任的,相应的,土地的管理也就相对紧一些。在这种基本国策上面,千万不能犯糊涂,不管则罢,但是万一追究起来,设施大棚被定性为违建,扒除了不错,还有可能要惹上官司,这可是划不来的买卖啊。

但是,也还是能够申请耕地作为设施用地的,就是程序麻烦,而且国土部门批的特别少,因为关于国土***的事情,基本没人敢瞎搞了。国土***部发的文件来看,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实需要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而且,严明了要农地农用,不能改变土地用途,比如搞房地产啦(之前肯定有,毕竟有人在秦岭保护区都敢盖别墅)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现在,国土***部门也不太敢随意开口子,好多农机合作社机库棚不够,但是也申请不下来,这确实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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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允许占用耕地吗?为什么呢?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直接用于生产农产品的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直接用于设施项目***生产的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农业专业大户、农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型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粮食生产必需的配套的设施用地。由于设施农业的特征,决定了设施农业项目需要占用和部分占用耕地的情况。

设施农业项目允许占用耕地吗?有农产品的需求就有农产品的产出,农产品产出注定要占有和使用场地和场所,而占用或临时占用场地及场所就要通过依法取得。所以设施农业项目占用土地要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的要求,规范的按照要求的设施农业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设施农业项目也不同于其他建设项目。

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建设,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通过约定、然后与当地乡镇有关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经过公示,三方签订用地协议。最后用地协议上报国土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登记。

已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的,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应按规定控制用地规模。超出规定比例和规定面积标准用地的,超出部分改变用地性质的属于违法建设用地。

另外,在设施项目建设中涉及经营性粮食存储、农产品加工、农机农资存放和维修的场地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对于设施农业的用地政策,三农观察汇的回答希望对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民朋友有所帮助。感谢阅读,欢迎交流!

设施农业用地允许占用耕地吗?为什么呢?

设施农业,是使用科学的手段***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农业设施进行生产的一种现代农业方式。说的简单点就是通过较为先进的农业科学手段和设施,将农业生产的生产周期延长,达到提高效益和产量的目的。但是由于需要一些手段和设施,就必然会对土壤造成一些破坏,比如大棚、比如养殖等情况。那么设施农业用地允许占用耕地吗?为什么呢?

严格的说,是不允许占用耕地进行设施建设的。毕竟我国将18亿亩红线削减为了15.5亿亩,就已经说明了我国现有的土地状况。但是设施农业里有“农业”两个字,说明设施农业还是和农业不脱关系的。因此,在设施农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和国家的土地政策有一些冲突。

对于一些对土地破坏相对较轻的设施农业来说,还是可以通过审批在耕地中进行的。比如相对简单的大棚种植食用菌、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再比如在耕地中进行设施相对简易的牛羊等养殖。都可以通过审批的。只不过,能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基本不会让您占用耕地。但是有一点是,如果您的大棚种植蔬菜达到一定规模,变成了当地的蔬菜生产基地,那么您的蔬菜基地就会被划为基本农田的范畴,也是挺有意思的。

但是对于那些需要建设永久性的农业设施的设施农业,比如鱼塘、比如高科技温室钢骨架大棚或者永久性养殖业项目,需要经过县市部门***审批之后才会进行建设的。基本不会让您有占用耕地的机会。有也是占用地理条件最差的耕地,主要原则是能占用荒地就不能占用耕地,还是为了保护我国有限的耕地***为主要目的。

所以,设施农业不是不能占用耕地,而是在项目合理、合法审批的前提下,减少占用耕地的数量。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设施农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设施农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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