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行政案件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行政案件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区的法规是?
中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前有以下法律法规: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还有一些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中国还加入了一些重要的国际公约和组织,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等还有各自的地方性法规。 野生动植物既是自然资源,更是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植物***属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买了村里的公益林可以进行砍伐吗?
不管是国家林地,还是集体林地,砍伐都需要去当地林业部门办理手续的。如果是国家公益林,几乎是不允许砍伐的,集体所有的公益林砍伐手续也很复杂。所以你们这种情况,建议去当地林业部门查询所砍树木的性质以及手续是否完善。
如果你有林权证(也就是林照),你可以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站)提出申请,由林业站工作人员对你的林子进行调查设计后报当地县级林业局***科审批后下发采伐许可证,就可以***伐了。国家有规定:重点公益林区的***伐方式只能进行抚育间伐(幼龄林:透光伐;中龄林:生长伐),如果你买的林子不在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是可以进行抚育间伐的。
茶叶公司侵占山林开垦种白茶,村民该怎么办?
认真看了题主所讲的问题和研读了所发的图片,感觉是:①“侵占林地”提法值得商榷;②“造成生态极大破坏”说法有点夸张。长期服务基层林业,遇见此类问题较多,现将想法谈谈如下:
这得首先要分析下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谁?
1、林地所有权。现阶段,我国林地所有权无非两种:一是国有,如国有林场的林地;二是集体所有,又分村委会集体所有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2、林地使用权。有三种情况:一是国有;二是村委会或村民组集体所有;三是山林已经承包到户,使用权(经营权)归农户个人所有。
A、如果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国有,则茶叶公司只需与国有资产托管单位签订协议,並办理相关***伐和立项审批手段后就可以开发种植白茶了;
B、如果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委会,则茶叶公司需经全村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就可以开发林地种白茶了;
c、如果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民小组所有,则需经全体村民小组经济成员(户主)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签字,並办好相关审批手续后就可开发林地;
d、如果是已经确定分到户经营的山场(各户有林权证或林权证明),则必须由各家各户同意,並分别与各户签订了协议,才能办理相关手续种白茶。
茶叶公司如果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则有可能涉嫌侵占他人林地。我们是法制社会,看了题主图片后可知道茶叶公司开发的林地还不少,投资也一定不会少,因此猜想他们在手续不完全、不合法的情况下,应该不会也不敢盲目开发。
“侵占”是指使用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侵占”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只需被侵占对方如实逐级反映,侵占方便会得到应有的处罚。另外,根据提供的图片来看,的确对山林造成危害,而且极易造成水土流失,这种情况,当地林业部门的年度***卫片监测也会反映出来,即便没有人报告,届时也会受到相应的核查,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会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越来越严格,林业部门也划定有相应的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范围内的林地,严禁开发利用。如自然保护区、生态防护林、天然林等,这些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的林地,除国家重点项目依法审批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开发利用。
但对于生态红线以外的人工商品林、经济林,在办理承包或流转手续,申请了林木***伐许可证,注意水土保持措施以后,是可以开发利用,栽种树木、灌木、及其他经济植物的,比喻种植白茶,都是合法的种植行为。
相反,如果在生态红线以内,或者生态红线以外的人工商品林、经济林,未办理承包或流转手续,擅自开发种植白茶,那就会构成非法侵占行为了,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其中生态红线内擅自种植白茶属于改变林地性质,将防护林改变为经济林;生态红线外的未经林地所有人同意,属于侵占资产。同时未办理林木***伐许可证砍伐树木,将构成滥伐林木行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针对上述描述,可以逐一对照,如果是生态红线内,毫无疑问构成非法侵占;其次生态红线外,未办理承包或流转手续,同样构成侵占;最后未办理林木***伐许可证,也会构成滥伐林木。
如果属于非法侵占或者滥伐林木,村民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或者森林公安部门报告,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部门随即便会阻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区行政案件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区行政案件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