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巡护责任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巡护责任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月27日批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分为总则、工作职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七章52条。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凉山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省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反思发生的惨痛教训,认真履职尽责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风险防患意识和应对突发***的反应和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李芳老师死后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校外护送学生是不是老师应有之责?
01 频发的老师护送伤亡***
2018年6月13日,河南信阳李芳老师走了,死于校外护送学生。
2006年5月27日,浙江绍兴祝香云老师走了,死于校外护送学生。
2015年1月29日,江苏扬州李俊老师走了,死于救护学生。
2012年5月8日,黑龙江佳木斯张丽莉残了,残于校外护送学生。
。。。
一个个老师芳华已逝,他们用大爱铸就浩然师魂。
每一个生命都鲜活,每一起***都悲壮。每一次英勇献身之后,必定享有崇高的荣誉,必定有一阵风的学习热潮。
然而当一切烟消云散,一切归于平静,有谁还记得曾经慷慨付出的灵魂,有谁在关心的那些肢残身痛的生命。
老师在校外护送学生,到底是不是老师应有的职责?恐怕争议很大。
部分人认为,老师有义务保护学生,因而老师校外护送学生是应有之责。也有部分人认为,学生出了校园,不应该是老师责任,而应该是家长和交警之责。
要知道会死,任谁都会犹豫。老师也是人,也有孩子家庭父母,那么多责任怎么可能愿意死。
并且老师就是个职业,如果非把校外的安全也强加给老师,那么一月十万的月薪,看看有多少愿意干的。。。
呵呵,柿子专拣软的。都已经牺牲了一个人,却还在讨论教师责任。。。。人性真的不能推敲。
首先,对李芳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李芳老师用宝贵的生命,实证了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爱生如子、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人性的光辉令她的形象无比伟岸。而她,却又只是千万人民教师中,最平凡普通的一个。
人们因此没有理由不相信,无数个李芳老师,正在我们身边,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为了孩子,他们随时能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老师的舞台,应该在教室、操场、寝室、餐厅,在校园的每一个犄角旮旯,唯不应该在校外。
不过,既然学校已经安排老师校外护送,老师接受任务的同时,也接过了学生安全责任的重担。这点毋庸置疑。
因而,校外护送学生的老师,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安全。
问题是,学校为什么总爱大包大揽,去背负很多不应该承担、也无力承担的责任?
比如,要求老师暑***巡河巡塘堰,防止学生溺水;
比如,要求老师参与精准扶贫,入户走访调查;
比如,学校放***期间校外打架,学生与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学生放学路上骑车摔伤……
校外护送学生这不是应有之责,但是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就是视天下为己任,把平凡的事成不平凡的高度,把平凡的人生过的不平凡,李芳老师做到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她的影响不仅是教师群体,不仅仅是河南地区,她影响的是全中国所有行业,所以人,职责之内竭尽全力,职责之外尽心尽力,平凡的人生干出不平凡的事。致敬李芳老师!
李芳老师死后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校外护送学生是不是老师应有之责?
谢邀。说几句看法。
李芳老师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当之无愧。不仅今天被追授,关键是来日不可忘。不可忘其大写的教师精神,大写的人道精神。
关于校外护送问题,就如早上孩子来校老师在校门口接的情况,这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来了接一接,走了送一送,属于师生感情范畴,而不是律条。老师们都会自觉这样做,看着孩子安心安全的乘车,看着孩子渐渐走远走出自己的视线,已经成为习惯。这种行为,是爱心驱使,而非条款强加。老师们乐意这样做,一直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