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人员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人员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推进规划审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办法》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完成综合科学考察、本底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要科学系统地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规划技术深度必须达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要求,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规划编制内容应包括总论、保护区概况、保护现状及评价、基本思路、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
《办法》规定,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完成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审查。规划应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同时,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意见。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材料不全的不予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启动规划审批程序。
《办法》明确,总体规划登记受理后,将进行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两项审核意见汇总分析后形成总体规划的最终审核意见。对于新晋升或范围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召开总体规划审查会或组织进行实地审核。对审核提出的修改意见,以通知单形式下达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修改意见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文本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林业局。需要复审的按上述程序办理。总体规划审核获批后,将在中国林业网进行公告,并建立档案予以保存。
《办法》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批准后的总体规划需要进行修订的,应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总体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国家林业局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提出规划修编或新编意见。对不按照总体规划进行保护和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贵州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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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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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自然地带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林区、天然亚热带季雨林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林区的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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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地方自然保护区。
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是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于1994年10月9日发布,自1994年12月1日起实施。2017年10月7日,***院总理***签署第6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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