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野生动物后续***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野生动物后续***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保护动物被除名有哪些?
扬子鳄又名中华鼍,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鳄鱼,它是和恐龙同时代的动物,后来地球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和它同时代的恐龙等生物基本灭绝了,而它顽强的存活了下来。
不过可怜的扬子鳄没逃过人类的魔爪,曾经被大量捕猎,导致数量暴跌,最低谷时只剩120只左右。如今情况有所好转,野生扬子鳄约有200只。虽然看起来不多,但人工养殖的扬子鳄可达上千头,所以扬子鳄被降级了。
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个重点和亮点:删除了野猪。(2000年8月1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野猪也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
还有鹌鹑、兔子、啄木鸟等
流浪猫、流浪狗是否已经步入野生动物行列?受法律保护吗?
现在流浪猫狗已经泛滥成灾!流浪狗的泛成灾,是反应了某些养狗人的精神泛滥!
流浪猫狗的大量存在,对社会的安全,卫生环境,都造成了极大伪威胁,恶狗伤人,狂犬病的潜在威胁,以及对于其它病毒的传播,危害程度不可估量。所以打击治理流浪猫狗,是城市管理者,和执法者义不容辞的神圣工作!
如果流浪猫狗列了保护动物,饲养肯定不允许了,但是在社会上流浪的,如果没有绝育就会成灾,那么随之而来的是给社会和人类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满大街大便到处伤人,而且会病害传播,回头我们将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负责。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猫狗是动物,但不是保护动物。猫狗是宠物,流浪猫狗完全是爱狗人士弃养造成,因此必须严格规范。就是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是有极限的。由于部分动物繁殖快,很容易泛滥成灾,狗类一年繁殖两次,一次3-5只算,如果不***取措施,将成为社会灾难。以澳大利亚为例,由于过度保护与繁殖,袋鼠、野狗、兔子、猫均已泛滥成灾,每年都要组织捕杀,并给捕猎者一定奖励。记住,保护并不等于放纵、盲目发展,否则必危及地球生态。美国引进鲤鱼也是例子。现在城市流浪猫狗泛滥,与爱狗人士弃养、黑帮式保护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引导正确养猫狗,必须严惩爱狗人士胡作为乱作为。为防止动物疾病与疫情在人与动物间传播,今年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实施,对养狗做出了严格规范,希望全体公民特别爱狗人士严格遵守,切不可再以身试法!
流浪狗、流浪猫是否步入野生动物行列?是否受法律保护恐怕还需时辰。但我觉得无论什么动物,都有在地球上平等生活的权利。人有选择爱不爱任何动物的权利,但没有伤害任何动物的权利,可以不爱,但不要伤害。
湖北孝感4名农民捕捞野生田螺被刑拘!田螺是否为国家保护动物?
我认为不是保护物种也要有限制的捕捞,商业化捕捞应该禁止或限定总量,规格,和一个度!
自然循环生物链断了都会对其它物种产生生存威胁,甚至无法生存,爱护环境爱护自然就是爱护我们自己!
田螺不是受保护动物。
这里说的田螺是指环棱螺,又称湖螺、石螺等。这一物种分布广泛,种群数量相对比较大,一般的湖泊、江河、池塘、沟渠或水田中都有分布,还不到受保护的程度。
只有一些特殊品种的田螺是受保护的,比如有一种滇池螺蛳属于二级保护动物。
普通常食用的田螺不是受保护动物。
《刑法》第343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事案件连追诉标准》: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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