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生态环境

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海里,湖里,河里的鱼类等算不算野生动物?以后还能吃吗?
  2. 受新冠影响,狗会被列入野生动物禁养吗?为什么?

海里,湖里,河里的鱼类等算不算野生动物?以后还能吃吗?

不论是海里的,还是湖里丶河里的鱼类,只要不是人工饲养的,都属野生动物,这些鱼百分之九九以上都是可以吃的,必须注意的是,一定要熟透之后才能吃,因为有些鱼类会有***,或***蛋,所以一定要熟透才能吃。另外应特别注意的是,这些鱼类不是百分百都可以吃的,也有极个别的鱼,人吃后会中毒,严重的会有生命危险,千万要注意点啊。

海里,湖里,河里的鱼只要不是人工饲养,自然生长在水体里应该是叫野生动物。提问者的问题我认为:受环境污染,动物本身带有对人有危害的原素,当然少沾边为好。比如日本福岛核泄漏,在一定海域的范围內的海产品肯定不吃为好。再者湖河沿岸有污染物排放区域內水体动物也应该少吃为好。一般说鱼产品基本上都是可以吃的,除受保护的稀珍物种之外。

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祖国的海洋辽阔,资源相对陆上野生动物不同,比较丰富,再者有国家海渔局合理调控,实施休渔制度,歺桌上不会消失野生水体产品的。

多说两句,至于陆上野生动物,由于生存空间越显狭窄,繁衍难度随着人类发展而增大,如果人类的口嗜不改,那么物种消失的速度定会加快。再说各种野生动物本身有否携带某种对人类威胁的病毒,因为野生未经检疫,如若继续品尝,不知何时又來一波。你说呢?

说的好,但是有点较真,是野生动物。好像在饮食中湖海里面的鱼类动物,不传染疾病,很多渔民生吃海胆,生吃海虾,韩国人生吃鱿鱼,日本人吃生鱼片,琳琳种种。

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噢,中东土豪生吃蜥蜴,称其为沙漠中的鱼🐟。

疫情结束以后,对动物还要有所界定,有些动物是野生,现在是人在驯养,有很大的经济和人工投入,是经济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应该还可以食用,但是检疫和防护工作是重中之重。

流浪狗吃野生老鼠蝙蝠垃圾是最多的,当然了,流浪狗也应该属于野生动物,尽管直接或间接和城镇人养的小狗狗见面。

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江丶湖丶河丶海之内的魚类,除少数有毒类的品种魚,绝大部分品种魚类都是可以食用的。当然,还有少数珍稀濒临绝种的魚类,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确认的魚类是不允许捕捞的,否则就要受法律制裁。

在水中生活的魚类,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人们放养的,俗称"家魚",或者在江丶湖丶海中圈养的,在围网中生话的魚类,由于饲料充足丶可以防疫、防病丶防大型食魚的动物和魚(黑魚丶桂魚丶鳡魚……)侵害,所以产量髙。另一部分属纯野生的魚类,自由自在的生存在大江丶大海丶大湖及山泉丶小河中,这些野生魚在食用时味道一般的比家鱼鲜美。

受***影响,狗会被列入野生动物禁养吗?为什么

这不可能吧,狗是人类驯养了千年的物种了是人类忠诚的伙伴,,狗本身没错,错的都是那些不负责任养狗的人,狗生病了就遗弃,或者三天新鲜,养了几天感觉不好玩了就扔出去了,还有就是那些不安规范养狗的人,小区养狗,不打疫苗,遛狗不戴绳套,,,狗没错,错的是人。

受新型冠状疫情的影响,狗会被列为野生动物禁养吗?

首先,狗和我们人类共同生存也有几千年的历史。这次新型冠状疫情是全世界的危机,但是最重要的是和狗没有什么关系。它既不是传染者,也不是中间的宿主,相反,面对疫情狗有很强的抵抗力。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了禁养和禁食的野生动物。禁养的野生动物是果子狸,穿山甲。禁食的果子狸,穿山甲,野猪等野生的动物。在这个《决定》文件中,没有提到狗。

所以,狗是不能禁养的。因为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的朋友,有尽职尽责的导盲犬,有鞠躬尽瘁的缉毒犬 ,有舍身取义的警犬,有能给每个家庭带来快乐的宠物犬。狗一直以来对人类都是只有奉献没有所求。凡是惹祸的,淘气的伤人的和流浪的狗,都是由于主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该制定一条制约养狗人的条列,这才是最重要的。

应该出台一部《小动物保护法》,对那些虐待宠物,抛弃宠物,对宠物没有做到监护责任的人,有明确的制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这才是最重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禁吃野生动物法律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ltdw.com/post/2392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