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执法情况介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执法情况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规定?
一)擅自调整、改变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功能区划的;
(三)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
(四)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五)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或者不予查处的;
(六)阻挠或者妨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七)挪用、滥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的;
(八)对监督检查人员、检举和控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不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职责的行为。
环保执法检查企业流程?
环保执法检查企业的流程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准备阶段、现场检查阶段和后续处理阶段。
在准备阶段,环保执法部门会向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现场检查阶段,环保执法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用水用电等方面。
在后续处理阶段,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保执法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企业需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加强环保意识,做好环保工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简阳市龙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三章保护管理
第十二条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除因科学研究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第十三条在保护区缓冲区内,除因教学科研的目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集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四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参观考察、旅游或者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但是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组织单位、人员、日期、区域、路线、项目进行。
第十五条禁止携带、引进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疫原体进入保护区;不得在保护区内擅自培植、饲养、繁殖各类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
宁洱公开销毁158公斤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 你怎么看?
4月1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举行销毁野生动物现场会。
这次销毁的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野牛头骨1个、大象皮1.5公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死体)2只、穿山甲(死体)2只、水鹿腿4只、态掌2只,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 EN,CITES附录的平胸龟(死体)84只,201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金猫(死体)1只以及赤麂(死体)1只、眼镜蛇(死体)1条。
此次销毁的野生动物死体和制品是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近年来缴获的不宜保存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016年,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抓住全省林业执法改革的步伐,积极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开展了“滇绿”、“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资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长表示:“公开销毁野生动物死体表明了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民警呼吁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参与并自觉***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区执法情况介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区执法情况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