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例e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例e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类破坏大自然的例子?
1. 森林砍伐:为了获取木材、扩大农田和建设城市,大量森林被砍伐。这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土壤侵蚀和气候变化。
2. 污染: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到河流、湖泊和海洋中,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空气污染也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3. 过度捕捞:为满足人类对海产品的需求,过度捕捞导致许多鱼类资源枯竭,破坏了海洋生态平衡。
4. 土地开发:为建设住宅、工厂和基础设施,大量土地被开发,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导致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丧失。
5. 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和天然气)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进而引发极端天气、海平面上升等严重后果。
猎杀大熊猫等一些保护动物会判***呢?
1、大熊猫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法捕猎、***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最高刑没有***。
2、目前国家公布的案例中没有有关非法捕猎、***大熊猫的案例存在。参考法条: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情节是否严重请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种类较多,这里不再罗列。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破坏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如果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经济而破坏生态的例子?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是为了经济而破坏生态的例子数不胜数。如因无节制地开垦土地、无节制地滥伐森林而使土地荒漠化。荒漠化给社会、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便是生态灾难。
过度的捕杀动物,使我国好多珍惜动物濒临灭绝,所以我们要呼吁保护我们的环境。
四川省江油市3名成年人遭遇黑熊袭击不幸身亡,到底是怎么回事?
继江西女孩溺亡、信阳男孩溺亡、翼装女死亡后,又发生江油市3人被黑熊袭击不幸身亡的悲剧。庚子鼠年,悲剧何其多?黑熊为什么袭击人?我们该怎么办?
据说,袭击人的黑熊生存的区域是自然保护区,既然是保护区,里面肯定有一些珍稀动物之类的,也有可能包括猛兽。这一点当地森林管理部门应该清楚。
既然有猛兽,又与人类那么相近,为什么没有一点防范意识?据村民讲,以前上山也发现过黑熊,但是从来没有攻击过人,让人措手不及。显然,村民也对猛兽麻木,突然遇袭时措手不及。
村民防范意识不足,管理部门防范意识也不足。按照本人理解,有威胁人类安全动物存在的保护区,与人类居住区应该建立隔离屏障,使得人和动物井水不犯河水,和平相待、和谐共处。
熊出没的这个地方为什么没有隔离屏障?是疏忽?还是没钱?或者不需要建屏障?这次熊出没伤人,至少暴露了森林管理上一个大问题、大漏洞。
村民以前看到过熊,并不攻击人。这一次攻击人,一定有特殊原因。不找到原因,解决问题就会[_a***_]针对性,并不一定能取得什么效果。问题一天不解决,村民们每天都要生活在恐惧和提心吊胆中。特别是熊出没的那条路,还是孩子上学的必经之路。
根据动物学家意见,熊出没,不是饿极了,就是熊自己感受到人类的威胁了。山那么大,又是春暖花开,各种食物丰富,饿极了的可能性不是太大。
那么会不会是人类的某些活动威胁到黑熊的安全?比如偷猎、开山、旅游什么的,管理部门要好好弄清楚,对症下药制订解决方案为要。
三只熊被击毙一只,还有两只跑了!除了这两只逃逸的熊以外,这个大山里还有多少只熊?有没有除了熊以外的其它猛兽?这个存量还是要摸清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例e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例e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