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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现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国有没有设立财产代管制度?
  2. 小组未分到户的土地经过政府确权后小组有权收回吗?

中国没有设立财产代管制度

有。

关于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人选范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细究上述法定人选范围,特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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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代管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法设立财产代管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保护失踪人财产利益,故财产代管人本身至少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有可能实现上述立法目的。

(2)财产代管人不限定于自然人,还可包括组织。从现行立法来看,这里的组织并未明确其范围,但通常为财产所在地的组织。

(3)失踪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监护人是当然财产代管人。通说认为,所谓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所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可见,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前,监护人即已代管其财产权益,故从管理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出发,让监护人作为财产代管人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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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产代管人的确定并无法定标准。通常情况下,在近亲属中最适合管理的应该是配偶。如失踪人无配偶或配偶不适宜担任代管人的情况下,可由其父母或成年子女担任代管人,也可以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担任。

小组未分到户的土地经过***确权后小组有权收回吗?

你好,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确权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得到确认,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如果小组未分到户的土地经过***确权后被确定为某个个人或单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小组就没有权利收回该土地。但是,如果确权后的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小组仍有权利对其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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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

1.

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因此农民的土地已确权的,小队是无权收回归集体的。

2.

法律分析:小队有权收回归集体的土地,以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属于集体成员,由集体成员依法使用。归集体的土地只有在集体的同意下,才能被收回。

1、确权后的土地村上一般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如果是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开垦荒地等四类荒地,由国土部分进行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而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是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或者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两年以上空闲的宅基地或坍塌的房屋未进行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上报县级***注销土地登记,由村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地能代管村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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