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然保护区捕鱼被罚多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然保护区***被罚多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去鹿儿岛***合法吗?
在日本鹿儿岛附近的海域***,需要遵守日本的渔业法规。如果违反了这些法规,可能会面临罚款或甚至监禁的处罚。此外,由于各地的渔业法都有所不同,因此在中国出海***前也需要了解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在中国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或者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都是被禁止的。实际上,已经有过中国渔船在鹿儿岛附近海域倾覆,造成人员失踪的事故。
所以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海域***,都必须确保合法合规,注重安全,尊重和保护海洋生物***。
禁***规定?
对于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就是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那么怎么样才属于情节严重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呢?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所以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数额,或者使用被禁止的捕捞方式捕捞的,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兴凯湖禁渔期内捕捞后果?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使用炸鱼、毒鱼和电力***等破坏渔业***的方式进行捕捞的;
(二)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域从事捕捞活动,以及使用禁用方法、禁用渔具或者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
(三)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
(四)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以及涂改《捕捞许可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然保护区***被罚多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然保护区***被罚多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